20190818
The Use and
Abuse of Classification
這兩天我去參加爬蟲類繪圖班,老師主要介紹三大類蛇、蜥蜴與龜;坦白說,我從來沒想過龜是屬於爬蟲類,原來動物分類與我們的「常識」是有很大落差的。今天正好讀到Lloyd的這篇文章,重新思考分類的問題不單單只是生物系統建立,每一套分類體系其實攸關詮釋與認識世界的模式,如這篇文章開場提出問題:
What influence do
systems of classification have on the construction of world-view?
其實每個文化、每個人都有自屬的分類系統,只是我們又期待有一種共同溝通的語彙,特別是談到自然萬物,是不是可以有一套方式超越不同語言文化將萬物分類? 這個概念就是: natural kinds are cross-cultural
universals,支持與反對此說法的學者都有,聽起來都極有見解,也各自有其無法克服的困難。分類系統建立過程,都會遇到不從層次的衝突,例如現實與相對關聯、各種理論架構的相容性 (commensurability)、還有專業與通俗用法的差異、物種的多元與變化、語言與文化差異等等。
Lloyd從小孩的學習與認知過程思考分類架構的問題,顯然文化語言的建構對自然分類是有莫大影響。想到我對「爬蟲類」的誤解,多半源自中文二字爬與蟲已然蘊含不少文化思維,也不是透過翻譯可以解決的問題。
根據維基百科,爬蟲綱的意思如下:
爬行綱(學名:Reptilia)動物通稱爬行動物、爬行類、爬蟲類,是一類脊椎動物,屬於四足總綱的羊膜動物,是包括了龜、蛇、蜥蜴、鱷、鳥類及史前恐龍等物種的通稱。
本分類過去傳統上包含了史前的似哺乳爬行動物,卻沒有包含恐龍及似哺乳爬行動物的現存後代——鳥類及哺乳類,而使其成為並系群。根據親緣分支分類法,鱷魚與鳥類的關係更親近,因此,現代爬行動物必須包含鳥類才能組合成單系群,再與合弓綱組成單系群羊膜動物,因此有學者一度提出以蜥形綱取代傳統的爬行綱,無論如何,也有分類學者選擇重新定義爬行綱,即將鳥類包含進來,而原本歸類於此的古合弓類則剔除出去,使本分類成為有效的單系群分類。
除了鳥類歸類於鳥綱,其他現存的爬行動物都包含在以下4個目:
鱷目:包含鱷魚、長吻鱷、短吻鱷、以及凱門鱷等24個種。
喙頭蜥目:包含生存於紐西蘭的喙頭蜥,共2個種。
有鱗目:包含蜥蜴以及蛇,接近7900個種。
龜鱉目:包含海龜與陸龜,接近300個種。
現代的爬行動物棲息於每個大陸,除了南極洲以外,但牠們主要分布於熱帶與副熱帶地區。現存的爬行動物,體型最大的是鹹水鱷,可達7公尺以上,最小的是侏儒壁虎(Jaragua sphaero),只有1.6公分長。除了少數的龜鱉目以外,所有的爬行動物都覆蓋著鱗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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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段文字已然顯現出分類系建立之不易,而且每一系統都須預留一定的開放性與彈性,隨時可以調整與改變。我的繪圖老師是生物學科班出身,爬蟲類的主要特徵是鱗片,所以要把鱗片畫好;不過他想一想也說,但是也有例外,有些龜鱉沒有鱗片。分類過程最常遇到的問題就是,總是有例外,例外之中又有例外。